潍坊火车站广场停车场乱收费 停车超一小时要四元
收费人员向进停车场停车的驾驶员要停车费。
收费人员给记者的收据上盖着“车站广场专用章”。
潍坊新闻网9月14日讯 9月10日,家住奎文区圣荣广场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在潍坊火车站广场的停车场停车时,先后遇到两名收费人员向他索要停车费,收费标准是1小时2元,超过1小时按照4元/次收费,收费人员出示的收据上的日期是手写。还有市民反映称,有的收费人员在收费之后不提供收据,连电动车停放也会索要1元钱的停车费。“他们在这里收取停车费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了吗?”不少市民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记者探访
停车65分钟要4元
10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潍城区向阳路南首的火车站广场停车场,看到这里已经停放了不少车辆。一名身穿格子衬衫的中年妇女正穿梭于停在此处的车辆之间,收取停车费。记者在路边找了个空位刚停下车,这名中年妇女就走到车前问:“停多长时间啊?交费!”记者回答说,来火车站接人,一会就走。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在这里停车每小时收费2元,超过1小时之后再加收2元,“最好是现在就交钱。”记者说先接人,一会回来交钱,便往火车站候车厅走去。
上午11时10分,记者回到停车点,发现后车窗的雨刷上已经被贴上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十点五分停,欠”的字样。在此收费的那名中年妇女紧接着跟过来向记者索要停车费,当记者拿出2元钱给她时,她对记者说:“你们是10点5分停的车,现在已经11点10分,应该交4元钱的停车费。”记者问中年妇女为什么要收4元停车费时,她表示,停车时间在1小时之内是2元,超过1小时再加收2元,“这是领导安排的,我说了也不算。”记者给了中年妇女4元钱停车费,她给了记者两张收据,分别是面额2元的盖有车站广场印章的“停车专用收据”。
记者准备调头时,另一名在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撑着太阳伞卖袜子的中年妇女突然拦住记者问:“你交停车费了吗?”就在记者准备回答时,之前收费的中年妇女冲该妇女摆了摆手。该妇女看到后,对记者说了句“不好意思,这边不让开车往东走”,就坐回了太阳伞下。
记者开车在火车站出口西侧的停车场转了一圈发现,不大的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有3个收费人员收停车费。每经过一个收费人员,对方都会询问是否已经交了停车费。
收费人员
收费是按领导指示来
火车站广场停车场的一名收费人员告诉记者,她也只是按照领导的安排收费。当记者问该收费人员,广场上怎么没有停车收费的公示时,她反问记者:“公示是什么?那边有一个停车场的标志。”
这名收费人员还对记者说,在火车站出口西侧的停车场还有两名收费人员,这两个人和她不属于一个公司。“我刚来工作没几天,公司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我就是只管收费,我们都有发票。”记者问:“你们领导怎么称呼?你们这里的收费有没有经过市物价局的核准?”该收费人员表示不知道。
记者向该收费人员亮明身份后,该收费人员说:“收费4元也不过分,有很多市民在这停车不交钱,态度非常横。”她告诉记者,这些市民大多因为没有看到市物价局的收费公示标准,所以拒绝交停车费。还有的市民表示,就停几分钟,没必要交停车费。
家住奎文区早春园小区的周女士告诉记者,她以前经常到火车站附近办事,都是将电动车停放在火车站出口附近的停车场,从来没有收费人员过来收费。9月9日,她又到火车站附近办事,当她像往常一样将电动车放在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时,竟然有一名收费人员过去向她要1元停车费。“我只停了七八分钟,就要1块钱。没有发票不说,我也没有看到相关单位的收费公示。究竟是谁在这里收费呢?他们的收费合不合法呢?”周女士说。
物价部门
这里的收费不合标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潍坊市物价局12358服务热线,接电话的赵主任告诉记者,目前潍坊市车站、码头的停车收费标准都是2元/次,我市还没有出台按小时收费的政策。对于潍坊火车站广场的停车收费问题,他表示,应该按照《潍坊市停车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电动车和自行车的收费标准,则是根据火车站广场安全看车处的规定,只要不是长期停放,应该按照市区内自行车停放标准0.5元/次。
9月13日,记者再次来到潍坊火车站广场的停车场,这里的收费人员还在冒雨收费,停车时间超过一个小时的照旧加收2元钱。(齐文 吴琼 董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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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车辆进小区
收费两元没发票
近日,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中秋小长假期间他驾车到奎文区宏伟小区走亲戚,但小区门卫却称:外来车辆进小区收费2元。9月13日,记者驾车来到该小区,发现收费情况确实存在。
13日上午11时,记者驾车来到宏伟小区南门。小区门口设置了电动推拉门,进出小区的车辆必须打卡才能通行。一名身着保安服的门卫坐在传达室门口。记者将车开到入口处,称来小区探访朋友,要求把门开一下。
门卫看了一下记者说,外来车辆如果想进小区,必须交2元“通行费”。记者表示自己只呆10分钟,但对方并不同意。商谈无果后,记者交给了门卫2元钱,并问:“是否有发票?”门卫开门对记者说:“没票。”
记者走访了解到,这个小区的门卫是该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对于物业向进入小区的外来车辆收费一事,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科肖艳丽科长。她告诉记者,按照潍价费发【2002】第1号文件规定,对于小区非常住居民交通工具占用小区内地上停车位的,按照白天2元/次,夜间4元/次标准收费。宏伟小区物业此项收费符合标准,但不给停车发票是不对的。(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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