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品抵达潍物流一周没送到 客户生意受损失
屈先生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原件。
8月7日,在奎文区文化路中段经营足疗店的屈先生向记者打来热线电话反映称,7月28日,他从临沂的总公司订了一批货,然而货品发出一周后自己仍没收到,对生意造成了损失。几经周折,屈先生得知货品早在7月30日已到达潍坊,但他从来没接到过物流公司的电话。于是,他联系了该物流公司,对方却坚称货品到达时就给他打过两次电话他没接。屈先生希望能对此事讨个说法。
客户
货品被物流耽误一周
7日,屈先生向记者提供了总公司7月29日从临沂发货的发货单,卸货地址显示是潍坊小商品城对面的潍坊三鑫物流公司。
屈先生说,7月28日,他从位于临沂市平阴县的总公司订购了15箱饮料并及时汇了款。本该两三天就到货的,可是到了8月1日仍没收到货品,于是他在8月2日打电话给总公司询问货品去向,总公司的工作人员称7月29日就已发货了。又等了几天后的8月5日,屈先生仍没有收到货品,他只好再次跟总公司联系,总公司经查询得知货品早在7月30日已到达潍坊,并给屈先生提供了发货的潍坊三鑫物流公司的电话。
屈先生说,8月6日,他按照总公司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了三鑫物流公司,一名李姓工作人员接了电话,坚持称到货时他们给屈先生打了电话但没人接,这应该是屈先生自己的责任,与他们物流公司无关。之后,该工作人员给屈先生提供了两个号码,让屈先生去取货。
“我多次拨打这两个电话号码,但其中一个是空号,另一个则一直处于通话状态无法接通。”屈先生一脸郁闷。
物流
打过电话但货主没接
屈先生告诉记者,他这次订购的15箱饮料中,10箱为千斛凉茶,5箱为金银花凉茶,总价值在500元左右。屈先生称,虽然货品价值不高,但这是他业务上急需的一批样品,如今被耽误了一周才到手,给他的生意造成了损失。
屈先生表示,如果是因为天气原因导致货品晚到几天,他是可以理解的,但目前是货品在物流公司里被耽误了一周,而且该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态度很不友好,他想通过正规法律途径来讨个说法。
8月7日下午5时左右,记者打通了三鑫物流公司的电话,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说,屈先生的货品是从别的物流公司中转到他们公司的,早在7月30日到货时,他们曾给屈先生打了两遍电话,可是屈先生没接听,至于后来如何她就不清楚了。
律师
物流公司担举证责任
针对屈先生和物流公司之间的纠纷,记者咨询了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孙明江律师。孙律师表示,物流公司对所运送货物的到达时间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负有责任和义务,但一般是对托运人直接承担合同义务。至于屈先生与物流公司之间的纠纷,要看收货方屈先生是如何与发货方总公司约定的,由哪一方承担运费,物流公司就应该对哪一方负有主要的责任。
孙律师还说,如果诉诸法律,物流公司应该提供曾向屈先生打过电话的证据,物流公司有义务继续联系顾客,保证货物最终送达。
接着,记者致电屈先生了解到,此次物流是由他承担的运费。
对此,孙律师建议,对于因货物延期造成的损失,屈先生应先明确自己在经济上的具体损失数额,并提供相关证据,然后与物流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来维权;至于物流公司工作人员态度差的问题,不在法律解决的范围之内,屈先生可以向物流监管部门反映。(董晓源 李玉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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