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分户计量将实行 费用结算"多退少不补"
潍坊新闻网11月4日上午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城区供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0-2011年采暖期实行分户计量用热的用户,采暖费用将分基本热价和计量热费两部分收取,即两部制供热收费。11月3日,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我市的两部制热价已出台。采暖期供热费用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即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
两部制 分基本热价计量热费两部分
记者从11月1日召开的城区供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止到目前,我市分户计量覆盖达到了300多万平方米。
2010-2011年采暖期实行分户计量用热的用户,采暖费用将分基本热价和计量热费两部分收取,即两部制供热收费。基本热费由基本热价乘以计费面积,计量热费由计量热价乘以用热量,计费面积指的是房产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
11月3日,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试行价格为基本热价为11.00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4元/千瓦时。低保户家庭采暖用热基本热价为7.00元/平方米,差价(4元/平方米)由财政承担;计量热价为0.14元/千瓦时。非居民生活两部制供热试行价格:基本热价为13.5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7元/千瓦时。
此为基准价格,供用热双方可在上下1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到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采暖费 供暖期后两月内退还多收费
2010-2011年采暖期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采暖建筑都将实行热计量收费。
按规定,列入供热计量改造计划的、已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新上网的采暖用户以及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其他采暖建筑,都实行热分户计量收费。
据了解,2010-2011年采暖期供热费用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
在结算热费时,先按建筑面积和现行供热价格计算热费一次性预收。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而低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
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结算热费。
试行范围为市区内实行计量用热的用户,以蒸汽量计费的用户按原办法结算。
未实行分户计量的用户,继续执行现行供热价格。
市民说 自行调温度节能环保还省钱
记者了解到,2009-2010年采暖季,我市供热部门在城区的春花苑、鲁祥花园、中央丽景、鸿基花园、康桥水岸5个小区进行了供热分户计量数据的采集。
分户计量收费实施后,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调节温度。家住奎文区中央丽景的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2009-2010年采暖季进行了分户计量数据的采集,他发现“按照分户计量收费,一冬天我家能省下1000余元”。
孙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09-2010年采暖季,按照25.6元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他家130平方米的房子交纳3328元的取暖费。按照分户计量收费,整个采暖季也就花2300元。
家住奎文区康桥水岸的牟女士说:“我和老公经常出差,多则个把月,少则十天。另外平时她和老公白天都忙工作,很少在家。分户计量收费既省钱,又节能环保。”
“实行分户计量后,不在家的时候,就把阀门关掉,一个采暖季最少能省下一个月的房租。”孙女士在奎文区东庄南区租了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对于今年实行分户计量,孙女士很高兴。(张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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